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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69号)要求,前期已完成存量论文专项检查、签订科研承诺书、建立科研诚信宣讲队等工作,现就继续做好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在我校建立科研诚信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教育阶段(2023年2月—3月)

将2023年3月定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月。各单位需切实发挥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利用宣传横幅、电子屏、校园广播站、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将集中学习与师生自学相结合,深入广泛开展各项文件的学习讨论,以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附件3)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以主题研讨、培训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实现科研诚信教育对科研人员和学生全覆盖,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多样化,填写《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5月)

对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发掘典型案例,撰写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参照附件2),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有关部署以及教育部和我省各项要求。

(二)加强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党对科研诚信工作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畅通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将科研诚信工作引向深入。

(三)真抓实干,保证工作实效。各单位要上下联动传导压力,下大力气抓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确保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有人抓、抓得紧、见实效,持续提升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或EXCEL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吕喜琳

联系电话:0546-7396023

电子邮箱:kjc@sdip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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