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工作职责
科学技术处是在学校领导下,服务、协调、组织和管理学校科研(含人文社科)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科研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组织编制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
2、根据上级部门的科研管理办法及规定,规范学校科研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并执行学校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科研机构改革与管理;各级各类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统筹新能源与智能制造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培育、申报、实施、验收和管理工作;协同财务处,做好学校科研经费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协同纪检审计处,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的登记、审核和评价管理,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和管理,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与石油石化及地方(企业)科技合作方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等相关协调工作;
7、负责各类科研评审专家的推荐及科技智库建设工作;
8、负责挂靠科学技术处的各类学会、协会的协调、联络和管理及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
9、负责学校教职工参加科技竞赛活动的管理;
10、负责推进学科与学位点建设;
11、负责与科研有关的各类技术准入资质的申请与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科研文件、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科研管理信息化规划和建设、相关科研数据统计工作;
14、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协同人事处,做好学校教职工在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等方面的科研业绩认定工作;
16、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负责编辑出版《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为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平台,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