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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开展2025年东营市高价值专利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东营市支持专利创造办法》(东政办发〔202210号),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东营市高价值专利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二)申报专利为2025630日前(含630日)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申报专利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专利无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五)申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东营市高价值专利;

(六)专利权人当年未被列入非正常专利申请名单。

二、奖项设置

市高价值专利设重大高价值专利、一等高价值专利、二等高价值专利、三等高价值专利四个档次。

重大高价值专利每年评选1项,补助20万元,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一等、二等、三等高价值专利每年分别评选不超过5项、10项、20项,每项分别补助5万元、3万元、1万元,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东营市高价值专利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主要包括:报奖专利基本信息、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评价材料、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材料、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等内容(样式见附件3)。附件主要包括:《东营市支持专利创造办法》(东政办发〔202210号)第八条所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中,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可酌情提交其他有助于评价专利的证明材料,附件总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四、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材料为电子版,每一个推荐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 专利权人命名,例如“201212137****.* 李明,内部存放申报书(word格式)、附件材料(存放于一个wordPDF文档中)

(二)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项目撰写推荐意见,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给予推荐。

(三)项目汇总后由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推荐意见(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校内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730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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