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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组织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5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包括: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研究专项、文旅融合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数字山东研究专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社会治理研究专项。

二、选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申请人须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所列选题申报。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带*)。申报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

三、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请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课题组成员应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4.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5.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三)本年度研究专项均为资助项目。研究专项根据各合作设立单位资金情况,一般项目暂按资助经费1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暂按510万元填报,实际资助经费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经费开支科目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文〔20228号文件执行(见附件6

(四)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五)《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学校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本年度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最终学校推荐指标以省社科规划办分配名额数量为准。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分配指标数量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结合各院在相关领域具有的学术资源和研究优势,组织推荐。对推荐课题要组织相同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1.申报要求

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7)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推荐评审坚持以尊重规律、质量导向、分类评价、客观公正为基本原则,推荐评审应当从政治方向、学术创新、实践价值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同时综合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等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连续两次被学校推荐但未获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2.指标分配

按照往年各院申报及获批立项情况,现分配指标如下: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4项;教育与艺术学院:2项;马克思学院:2项;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1项;生物医药与护理学院:1项。其他单位按课题所属学科放入相应学院进行评审推荐。

注:每单位相同专项只能推荐申报1项。

(二)学校推荐

各单位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1024日上午10点前。

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2510月修订)一式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见附件34)及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电子版。

3.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课题类别(XX专项:重点、一般)+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学校届时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申报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组织申报

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及纸质版材料报送。

正式材料报送及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251031日上午10点前。

1.网上申报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社科规划办申报系统:“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首次登录系统需要申报者进行注册,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请书》。

2.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电子版材料:《申请书》、《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时间安排及要求,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原公告要求认真执行。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东配楼科研处2031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研处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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