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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告公示20251106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2〕78号)的要求,学校专利权转让前须进行公示,公示自2025年11月06日起15日后可进行交易。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专利权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或纪委综合处提出具体意见,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1.发明专利名称:一种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碳排放计量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号码:ZL 2024 1 0253163.4,转移转化方式:发明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8万元,技术团队负责人:李波

2.发明专利名称:一种石油化工碳排放计量设备,发明专利号码:ZL 2024 1 0571966.4,转移转化方式:发明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8万元,技术团队负责人: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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