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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7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 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空间计算、扩展现实、智能体验装备、新型显示、绿色低碳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低空旅游、沉浸式交互、数字内容智能生产等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立足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运行管理较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 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1年1月 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与资助资金之比不低于1:1。

(六)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推荐单位

  (一)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二)鼓励推荐单位配套支持经费。

  四、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

五、学校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1.推荐限额:学校推荐限额为1项。

2.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科研关于有组织的申报高水平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目标人群和团队,确定本单位相关项目的申报计划,制定申报方案,抓实项目申报工作,并积极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校一对一指导,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增加项目获批率。

3.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结合各院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优势,择优推荐。科研处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4.单位限额推荐申报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限报各1项,其他单位按项目所属学科放入相应学院进行评审推荐。

(1)报送材料:请推荐单位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3,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见附件4)、推荐项目《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5汇总后报送科研,同时将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项目名称

2)报送时间:各单位于2025年420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二)学校推荐

届时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报送地点:东配楼科学技术处2031房间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箱:xyk@sdipct.edu.cn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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