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工作,加强立项项目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实效,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就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5年以前立项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项要求
(一)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并提交正规网站的查重报告。
(二)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等,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三)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1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6),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11)。
(五)开题及中期检查活动须由各课题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专家应不少于3人,并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六)课题的成果鉴定专家应为5-7人,且具有高级职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专家一般不超过2人。
三、学校结题鉴定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鉴定
1.成果鉴定:主要采用聘请同行专家通讯鉴定、现场鉴定或免予鉴定(见附件1,第四十条有关规定)三种方式。重大课题成果均采用现场鉴定方式,其他类型课题采用现场鉴定或通讯鉴定。
2.本次成果结项鉴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按要求组织专家实施。每项课题的鉴定专家应为5-7人,且具有高级职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专家一般不超过2人(3名校外,2名校内),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
要求: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成果鉴定工作,对过程材料和结题成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二)报送材料
1.纸质版: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1>结题材料2份(材料需胶装,胶装材料封面及装订顺序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模版为准)(见附件3);
<2>需单独装订的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2份(专家评审签字版,见附件7);
<3>需单独装订的《教科研成果专报》1份(见附件6);
<4>课题经费支出《明细表》纸质版1份(需加盖财务处公章,有资助经费的课题需提供)。
2.电子版:总文件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主持人姓名。总文件包共包含三个子文件夹。子文件夹1命名为:结题材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层子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结题材料。子文件夹2命名为:教科研成果专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层子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成果专报。子文件3命名为:结题汇总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见附件)。结题汇总表发送excel格式,其他文件发送PDF格式。
3.平台上传:课题通过结项鉴定后,课题主持人须将成果鉴定书、教科研成果专报、研究总报告、查重报告、成果附件等盖章版材料,放置一个压缩包中上传管理平台(网址:https://espp-sdjky.sdei.edu.cn/),格式zip或rar,文件大小不超过50M。
(三)学校审核
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结项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加盖科研处及学校公章,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四)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日上午十点前。
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予以撤项。请课题主持人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0)电子版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东配楼科研处2031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研处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