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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6 年度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8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 号)、《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山东省社会科技奖励登记备案名单 (第一批) 的通知》(鲁科字〔2020〕45 号) 和《关于补充和修订〈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鲁自然资奖字〔2026〕2 号,以下简称《办法》), 经研究,现开展 2026 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全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下设两个奖项,分别为山东省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以下分别简称 “科技进步奖” 和 “青年科技奖”)。

(一)科技进步奖

1.推荐成果应为 2016 年 1 月 1 日 (含) 以来完成的成果 (科普、标准类成果应为 2023 年 1 月 1 日 (含) 以来完成), 应有规范完整的全过程管理材料,即有规范的项目立项 (或项目来源的证明材料)、实施、结题、验收、成果登记、实施应用及推广转化等证明材料,并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以前完成整体技术评价 (指具有第三方评价、验收、科技成果评价或有关法定的审批文件等之一), 并在山东省自然资源科技管理系统完成成果登记。具体要求见《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2.成果完成人本年度申报科技进步奖和青年科技奖共计不得超过 2 项。

3.按标准、有关技术规定或规范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调研报告等成果,如国土空间规划、林业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勘地灾类项目设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房产测绘工程测量项目、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不得推荐申报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

4.省级已有相关内容的研究成果,县 (市、区) 级开展的子项目 (课题) 取得的区域性工作成果,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更新、耕地质量等年度更新评价、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等,不得推荐申报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

5.已获得省 (部) 级科学技术奖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原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 和往届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再推荐。

6.各级自然资源、林业和海洋主管部门等政府机关单位及其科 (处) 室,不能作为项目完成单位。正科级以上公务员 (不含正科级,含参公人员), 不能作为项目前三完成人。

7.不得推荐涉密成果。

8.推荐成果须经推荐单位公示且无异议。

9.同一报奖成果只能从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10.鼓励支持自然资源领域标准、科普类成果和转化绩效突出的科技成果参加评奖。具体要求见《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科普类成果包含科普作品和科普活动两类。科普作品应为我省单位牵头完成的自然资源领域科普图书、著作、译作和科普微视频等,要求概念准确无误、突出科学性、思想性、通俗性、趣味性。科普图书、著 (译) 作必须取得著作权,发行量须在 200 册以上;微视频要求内容丰富、知识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科普活动应为我省单位举办过的主题突出、紧密结合我省自然资源六大领域中心任务、具有时代特征的科普活动,要求内容丰富,结合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形式新颖,组织严密,做到计划、措施、经费、时间、地点、人员等要素齐全,并附相关文件、影像资料记载和活动总结,效果显著,在省内具有明显示范作用。所推荐的标准成果须为我省单位牵头完成的,已经发布、现行有效的自然资源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

(二)青年科技奖

青年科技奖授予在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取得创新性、代表性成果的 40 周岁以下 (198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青年科技工作者 (女性可放宽至 42 周岁以下,198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其他要求见《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列获奖科研项目的基本要求同科技进步奖,原则上不限制获得奖励级别。已获得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山东省科学技术青年奖的科技工作者,不再推荐。公务员 (含参公人员) 不得被推荐。

二、推荐单位和指标分配

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沿海各市海洋主管部门是市本级及所辖县 (市、区) 自然资源、林业和海洋部门申报科技奖励成果的推荐单位,厅直属事业单位是本单位申报科技奖励成果的推荐单位,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是局属地勘单位申报科技奖励成果的推荐单位,山东省地质学会、山东林学会、山东土地学会、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山东海洋学会、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分别是本专业领域会员申报科技奖励成果的推荐单位。

2026 年度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对推荐单位实行限额推荐 (具体指标在推荐单位申报账号中查询), 以下五类成果不占用本单位常规推荐限额,申报时须在材料中专项标注:

1.青年科技人员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未满 40 周岁 (198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青年科技人员的成果,可按推荐单位不高于限额指标 10% 的比例额外推荐科技进步奖;

2.科技创新平台成果或青年科技工作者:依托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即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批准设立,或由省自然资源厅推荐设立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具体名单在申报系统中查询,下同) 产出的成果,或平台培养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每个依托单位可推荐 1 项成果或 1 位科技工作者 (申报材料时请按照以下要求注明:推荐产出成果时,平台应直接作为推荐成果的首个完成单位,推荐青年科技工作者时,平台应作为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单位,并备注其工作单位); 同一单位牵头建设多个平台的,仅可推荐 1 项成果或 1 位科技工作者;

3.科技创新团队成果或青年科技工作者:依托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创新 (储备) 团队产出的成果,或依托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创新 (储备) 团队培养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每个依托单位最多可推荐 1 项成果或 1 位科技工作者 (申报材料中请注明);

4.科普作品成果;

5.标准成果:各推荐单位可额外推荐 1 项标准成果申报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 15 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 10 个;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 10 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 6 个;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 6 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 4 个。各单位按指标择优推荐,授奖等级由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青年科技奖不设等次。

三、推荐材料

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报说明填写。

(一)推荐书填写要求:推荐书是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专业代码” 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的依据,请根据推荐成果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专业。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 (https://kcpt.dnr.shandong.gov.cn:9933/plat/home/index), 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完成人和完成单位需通过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进行登录,推荐单位需通过账号密码登录。

(二)必备材料:推荐书;成果佐证材料 (评审或验收意见等); 科技成果登记号、应用证明 (标准、科普类成果除外); 科技成果全过程管理材料;与报奖成果有关的报告及附图、附件。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成果登记制度,所申报科技进步奖成果 (含科普、标准成果) 和青年科技奖所涉及的科研成果,均须在山东省自然资源科技管理系统中完成成果登记,并取得成果登记号。具体流程见系统。

(三)其他佐证材料:其他部门 (自然资源部、省科技厅等) 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材料、代表性论文、专著及被他人引用检索情况、知识产权证明、查新咨询报告等复印件。

(四)推荐书必须与所有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五)各推荐单位对报奖材料应严格进行审核,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并在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成果基本情况、推荐单位意见、成果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推荐单位以正式函形式对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统一推荐,正式函应说明组织推荐过程、推荐成果数量、公示情况及结果,附具汇总表,并上传至系统。

(六)推荐单位正式函和汇总表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推荐材料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形式审查和科研诚信审查。

(八)推荐材料报送要求:各推荐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函及汇总表各 1 份;(2)推荐书 2 份 (完整推荐书 1 份,加盖公章;不显示完成单位和完成人信息推荐书送审稿 1 份,送审稿不需要加盖公章)。

(九)各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已获得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中所使用的知识产权,不得重复使用。

(十)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将对科技进步奖完成人、青年科技奖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科研诚信情况进行审查。科研失信的完成人 (申报人)、完成单位将被列入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黑名单,并影响推荐单位第二年的推荐名额。

四、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

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 12 时。7 月 31 日前请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山东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非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材料受理

1.联系单位: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负责受理地质矿产、土地、国土空间规划领域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谭绪泉 0531-88583614;何 璇 0531-88581670、15315111879

电子邮箱:sdghxh@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 5948 号省空间规划协会秘书处

2.联系单位:山东林学会(负责受理林业、测绘地理信息、海洋领域材料)

联系人:王春晓 0531-88557783、13287759385;张林 0531-86951598

电子邮箱:zangzhr@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 28 号南邻燕子山实验林场办公楼 307 室

3.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二)学会推荐和业务咨询

1.联系单位:山东省地质学会:张贵丽 0531-86568961

2.联系单位:山东林学会:王春晓 0531-88557783、13287759385;张林 0531-86951598

3.联系单位:山东土地学会:苏 蕾 0531-88021402

4.联系单位: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钟全宝 0531-88588682

5.联系单位:山东海洋学会:胡玉君 0535-6958166

6.联系单位: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谭绪泉 0531-88583614;何 璇 0531-88581670、15315111879

业务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三)系统技术支持

单位:山东省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孙文胜 0531-88583206

技术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00;14:00-17:00

科研处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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