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通知 > 正文

【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6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6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受理并委托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四)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五)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学校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对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申报。签署明确意见后上报科技处。

(二)学校评审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6份(附件3)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各单位《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5)加盖公章后随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材料申报请参阅《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6)要求,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请各单位与2026717日上午10点前将汇总材料报送科研处。

2.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教育学后期资助+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申报人姓名)。

3.申报所需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东配楼科研处2031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研

2026716

版权所有: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500号   邮编:257061

电话:0546-7396969  Email:kjc@sdip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