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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组织2026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9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锚定出成果、出人才,扎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

选题以《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为依据,分为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带*)。申报方向性选题的,可直接按选题申报,也可在选题方向下结合自己研究专长自拟题目;申报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所有申报课题均须在《课题指南》划定范围内拟定,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视角等。

三、专项设置

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社会治理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生态治理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党史史志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二)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省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请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本次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

3.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并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课题研究。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

5.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6.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五、本年度研究专项均为资助项目。

研究专项根据各合作设立单位资金情况,一般项目暂按资助经费1至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暂按5至10万元填报,实际资助经费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经费开支科目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文〔2022〕8号文件执行(见附件6)

六、申报纪律

(一)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二)凡在项目申请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和接受委托承担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或结项成果形式。

七、成果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八、学校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分配指标数量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结合各院在相关领域具有的学术资源和研究优势,组织推荐。对推荐课题要组织相同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1.申报要求

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7)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推荐评审坚持以尊重规律、质量导向、分类评价、客观公正为基本原则,推荐评审应当从政治方向、学术创新、实践价值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同时综合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等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连续两次被学校推荐但未获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2.指标分配及有关说明

本年度专项实行限额申报,待省社科规划办限额指标要求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学校推荐

各单位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点前。

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26年10月修订)一式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见附件3、4)及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2026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电子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课题类别(XX专项:重点、一般)+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学校届时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申报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组织申报

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及纸质版材料报送。

正式材料报送及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上午10点前。

1.网上申报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社科规划办申报系统:“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首次登录系统需要申报者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书》与《课题论证活页》。

2.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电子版材料:《申请书》、《2026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

九、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时间安排及要求,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原公告要求认真执行。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东配楼科研处2031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研处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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