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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2)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三)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三、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见附件5)进行管理。

四、限额推荐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限额为30项。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1.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要认真审核,做出具体承诺,签署明确意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意识形态关和学术质量关。

2.要求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排序推荐(见附件6)。

3.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请书(见附件3)1份原件,活页(见附件4)一式5份,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提供《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文档格式、填写内容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申报人姓名+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申请书”。

(3)项目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不加副标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二)学校推荐

学校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66212(校内)

报送地址: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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