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1)要求,现将教育学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教育学科优秀学术成果,以学术专著为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三)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四)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五)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论文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六)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七)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八)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重点、一般项目的,凡在申请书中有出版社出具推荐意见的,请务必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6份(附件2、3)。
(二)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1份修改说明。
(三)成果查重报告1份。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提交的查重报告须提交全文查重版。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查重报告全文提交电子版即可。
(四)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五)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上述1-5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报送。
(六)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4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七)各单位《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4)加盖公章后随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学校推荐申报有关要求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对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申报。签署明确意见后上报科技处。
(二)学校评审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请各单位与2023年6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汇总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
(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教育学科社科基金资助+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三)申报所需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66212(校内)
报送地址: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