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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研究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优选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重大、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5万元,优选项目无资助。

二、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深入研究统计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详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023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在2023年5月16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审核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学校推荐

学校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五、申请方式

1.请申请人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219.235.135.18/),注册申请需科技处审核后上传PDF版,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限内登陆项目申报系统,账号采用实名制,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

2.申请人在线填写《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检查内容无误后,可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报所在单位审核。

3.完成相关内容签字,经科技处审核同意盖章,扫描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项目申报系统于7月4日17时关闭,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66212(校内)

报送地址: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 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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