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2)。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五、推荐申报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1.本次项目推荐实行单位限额申报: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教育与现代媒体学院推荐限报各1项,其他单位按项目所属学科放入相应学院进行评审推荐。
2.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申报材料及审核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科学技术处。
(二)学校评审
1.报送材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见附件3、4)、《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5)及电子版。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点前。
根据各单位推荐名额情况,科学技术处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各推荐的项目进行审评,确定申报推荐名单。
(三)组织申报
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经科学技术处审核通过后,加盖学校公章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66212(校内)
报送地址: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