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培育工作,根据《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合作协议》规定,现将组织开展山东科技大学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师德师风高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备履行导师职责的条件和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突出。
1.有主持在研的有资科研项目,可支配科研经费理工科10万元及以上、其他学科5万元及以上。
2.近5年应取得下列业务成果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第二位)公开发表与所属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SCI、SSCI、EI、CSSCI、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项目等)2篇及以上;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③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并转化。
二、申报类型及学科范围
申报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学科范围为山东科技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附件3)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表中业绩成果PDF版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核汇总,择优推荐。
(三)学校评议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高水平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规划,做好硕士生导师队伍遴选和培育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三)已经被山东科技大学聘任为兼职导师的人员,不再重复聘任。
(四)请于2023年9月24日16:30点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提交科学技术处。
科技处邮箱:kjc@sdipct.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程光南 7396969 1867867893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