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通知 > 正文

转发《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1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现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1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见附件1),为做好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项目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同期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子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评审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把关,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处。

(二)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上午10点前。

1.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书》各1份(见附件3)。

2.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首席专家姓名。

学校届时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三)组织申报

获得推荐的项目专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及纸质版材料报送。

正式材料报送及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上午10点前。

1.网上申报:

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注册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报送书面及电子版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书》各1份。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时间安排要求,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石大校区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xyk@slcupc.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17日

版权所有: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科学技术处(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合作发展处)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邮编:257061

电话:0546-7396969  Email:kjc@sdip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