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学校现将开展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本年度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每个项目补贴10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每个项目补贴5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确定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请勿申报已完成的项目。项目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四)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限额
学校申报推荐限额为1项。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
1.各单位要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2.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审核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报送材料
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3份(封面“推荐部门”无需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2.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请于6月27日10点前报送科技处。
(三)学校推荐
学校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66212(校内)
报送地址: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 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