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通知 > 正文

关于转发《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4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见附件1)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请仔细研读《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申请书》《活页》和《投标书》,提高课题申报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别注意新要求。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二、学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单位推荐

1.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推荐。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和匿名活页(附件5)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7)报送科学技术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全规办+申报单位名称)。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无活页)、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3份(申请书文本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1份。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将所有材料于2022年3月4日前将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学校评审

学校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评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请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严把入口关,切实负起管理责任。(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3.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针对当前教育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公益性学术研讨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科学技术处将于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石大校区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xyk@slcupc.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2年2月14日

版权所有: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科学技术处(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500号   邮编:257061

电话:0546-7396969  Email:kjc@sdip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