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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的通知(第一批)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8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现将2023年第一批鉴定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立项、2022年立项(达到提前结项条件的)及往年延期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

二、结项要求

(一)承担者完成项目研究后,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并提交结项申请。

(二)期间需公开发表论文等阶段性成果1项,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三)课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申请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提前填写延期结项申请表,经科学技术处审核盖章后备案,延期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到期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终止撤项处理,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组织形式及要求

(一)各单位对申请结项课题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见附件7),并根据课题学科分类,由各单位组织集中结项鉴定工作。

(二)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3个单位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我校专家不得超过2人。

(三)专家组期间对结项材料的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依照鉴定专家的意见、建议对结项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专家鉴定意见、鉴定专家名单签名处应手写(也可电子版签名)。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结项课题需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科学技术处审核并盖章确定);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课题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2);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见附件3);

6.项目研究报告、发表论文等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7.延期结项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

以上结项材料按照装订格式顺序(见附件5)统一A4纸正反打印,胶装成册,一式3份。

电子版材料:

1.提供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2.提交《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6)。

(二)系统结项课题要求

2021年(含2021)立项的课题,要登录“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sdwhkj.cn/index.php”填报,按系统提示上传电子盖章版结项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由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即可(见附件9:系统结项流程图)。

系统于3月1日至20日开放。

五、材料报送时间

结项材料报送、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上午10点前,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处(通过系统结项的,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66212(校内)

报送地址:石大校区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 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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