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现将2021年第一批鉴定结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一)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由各院按要求组织专家对本院课题集中结项鉴定。
(二)承担者完成项目研究后,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见附件2),并提交结项申请。
(三)期间需公开发表论文等阶段性成果1项,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二、鉴定结项范围
2019年立项、往年延期及已达到结项要求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
三、鉴定结项形式
(一)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
(二)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人,专家需来自三个不同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 业专家组成,我校专家不得超过2人。
四、课题承担者需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科学技术处审核并盖章确定);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课题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3);
5.未按时完成项目者需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4);
6.项目研究报告、发表论文等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7.《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以上结项材料按照装订格式顺序(见附件5)统一A4纸正反打印,胶装成册,一式3份(省协会、科学技术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提供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2.《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6)。
五、材料报送时间
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10点前,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石大校区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 xyk@slcupc.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