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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3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76号)(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推荐申报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1.本次评奖实行单位限额申报。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教育与现代媒体学院、学校机关系统每个单位推荐限报1项。

2.各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一项成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填写《成果政治导向把关审读意见》(附件3)。申报材料及审核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科学技术处。

3.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学校评审

1.成果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10点前。

2.成果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申报一览表》(见附件5)电子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成果政治导向把关审读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

届时由科学技术处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审评,确定申报推荐名单。

(三)组织申报

获得学校推荐的成果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及纸质版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日-2月11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按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执行。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66212(校内)

报送地址:石大校区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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