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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科普工作,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自2019年起,省科协启动实施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培育打造一批科普示范组织,同时印发了《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现就申报2021年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示范组织种类、数量和支持标准

(一)科普示范县(市、区)10个,支持标准10万元/个。

(二)科普示范学校10个,支持标准15万元/个。

(三)科普示范基地30个,支持标准5万元/个。

(四)科普示范村30个,支持标准15万元/个。

(五)科普示范团队50个,支持标准3-10万元/个。

二、推荐申报范围

各单位请重点申报以下工作项目:

(1)乡村振兴科普行动工作需求对接项目:结合近期乡村振兴科普行动工作任务及基层需求等因素设计项目内容,推动科普服务科学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不断优化科普资源供给。

(2)媒体科普宣传工作项目:开办科普栏目、新媒体科普宣传、户外科普设施建设及公共场所科普宣传等。

(3)科技志愿服务工作项目: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建设、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

三、申报程序

2021年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有关操作说明请登录系统后下载。

(一)账户分配。由省科协完成注册授权后,向各推荐单位分配推荐账户和相应的申报账户,由推荐单位向申报单位分发申报账户,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账户,按照《方案》要求,填报《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推荐单位。

(三)项目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退回申报单位修改完善,确认无误后,向省科协提交推荐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5月6日下午16:30前完成本单位项目推荐,申报书见附件1(电子版、盖章纸质版3份)。由学校评审推荐后分配账号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方式:程光南 0546-7396969

邮 箱:slxykjc@slc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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