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4〕17 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明确联培生到校报到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培生入校指南,将相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
1.联培生到校后需将以下材料提交科学技术处(东配楼2030房间):《研究生联合培养三方协议书》5份,需第一导师、兼职硕导、联培生签字;《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1份,需二级学院、兼职硕导、联培生签字盖章;《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安全责任书》4份,需学工处、二级学院、兼职硕导、联培生签字盖章。
2.联培生前往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校内菜鸟驿站对面)办理住宿和饭卡。
3.联培生前往安保处录入人脸识别,开通门禁。
4.兼职硕导于每月5日之前提交上月《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考勤表》,联培生生活补贴由科技处依据考勤表发放,助研津贴由导师发放。
5.联培生在校期间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请假审批表》。
6.联培生离校务必提前告知科技处,并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离校通知单》上交至学生工作处方可离校。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4〕17 号)执行。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王玉荣 7396978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