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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7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

五、学校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审核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并对本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审核,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填写内容,特别是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二)报送材料:

1.申报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指定邮箱,文档命名为大会专项咨政报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申报人名 科技处将转发给教育部,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认真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一览表》(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0620日上午1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核上报

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科技处负责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66212(校内)

报送地址:主楼科学技术处209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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