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营市社科联《关于东营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全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有关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引导和鼓励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是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东营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坚持严谨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完善优秀成果推介制度,真正把优秀研究成果评出来、推广开,促进我市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动黄河国家战略和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咨询。
二、评选对象与范围
(一)申报成果的时限。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凡东营市个人或集体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外文成果暂不列入本年度参评范围),均可以申报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成果字数要求,报纸2000字以上,刊物杂志4000字以上。
经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者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机关采用的,或经相关部门转化应用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在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省属社科组织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社科类课题,均可以申报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申报成果时间界定。成果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课题研究以结项或鉴定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以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或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
(四)申报成果署名界定。文章以正文标题下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课题以结项证书或鉴定书封面上完成者的署名为准。
(五)作为第一作者的申报者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的已参加过市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申报。重复申报参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者五年申报资格。
(六)凡已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参评。
(七)知识产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不能申报。
三、评奖条件与要求
参评成果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创新,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有良好的学风文风。
详细要求参见《东营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
四、学校申报要求
(一)指标分配
本年度成果奖限额申报,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40项。
根据各单位近三年成果获奖情况,现分配指标如下: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16项;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10项;教育与现代媒体学院:10项;生物医药与护理学院:4项。其他单位按所属学科放入相应学院进行评审推荐。
(二)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东营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标准要求,在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工作。
各推荐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首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每一项申报的成果要组织专业人员力量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杜绝麻痹大意、不以为然。
(三)成果推荐
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指导意见和本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初评推荐实施办法,择优推荐。推荐主要环节应包括:
1.合规性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诚信关,对成果和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申报成果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规范;申报成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客观赋分。按照《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客观分数评价标准》(见附件8)相关要求进行赋分,并将所有推荐成果客观赋分情况汇总报送科技处。
3.专家评选。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综合客观赋分和专家赋分成绩,按要求推荐成果。
(四)学校审核
由学校科技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推荐成果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名单
填写《东营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此表需推荐单位,按照赋分标准填写客观得分。电子版、纸质版由推荐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请于11月1日提前报送科技处审核。
(二)网上申报
各单位被推荐的成果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成果网上申报时间:截止11月3日,逾期服务器不再开放。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东营社科”网站(网址为http://dyskl.dongying.gov.cn)“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报成果内容和《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见附件3)。已注册的申报者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若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市评奖办联系(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7)。
(三)成果书面材料报送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10点前。各单位将汇总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
1.成果书面材料报送请要求,请严格按照《东营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其中,系统导出的《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见附件3)中的“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推荐单位关于本成果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查证明”两栏,由各单位负责填写,审核后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各单位报送《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见附件6)每项成果提供纸质版2份,前两栏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签字。
以上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每项成果单独装入档案袋中,封面注明:“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姓名”字样。
(四)电子版材料
申报者需提供2600字左右关于申报成果内容的简述及相关配图的电子版,各单位汇总后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注明个人信息,文件命名为:姓名+成果名称。
六、其他事项
(一)评奖实施细则、网上申报流程、客观赋分标准等材料均可在“东营社科”网站查询、下载,表格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成果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咨询,请加入东营市社科评奖办QQ交流群: 645557278(2024东营市社科评奖群)。
七、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东配楼科学技术处2031房间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