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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4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项目委托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将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一)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二)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三)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申报人要求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五、学校推荐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学校推荐项目限额为:1项。

(一)单位推荐

1.本次项目实行单位限额推荐申报: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教育与现代媒体学院推荐限报各1项,其他单位按项目所属学科放入相应学院进行评审推荐。

2.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申报材料及审核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科学技术处。

(二)学校评审

1.报送材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见附件34)、《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及电子版(可编辑 word 版)。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上午10点前。

根据各单位项目推荐情况,科学技术处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各推荐的项目进行审评,确定申报推荐项目。

(三)组织申报

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经科学技术处审核通过后,加盖学校公章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东配楼科学技术处科研管理办公室2031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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