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通知 > 正文

【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组织2025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8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公室《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现将2025年第一批鉴定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立项、2024年立项(达到提前结项条件的)及往年延期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

二、结项要求

(一)承担者完成项目研究后,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见附件3),并提交结项申请。

(二)期间需公开发表论文等阶段性成果1项,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三)课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申请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提前填写延期结项申请表,经科学技术处审核盖章后备案,延期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到期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终止撤项处理,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组织形式及要求

(一)各单位首先对申请结项课题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报科技处(见附件7),根据课题学科分类,由各单位组织集中结项鉴定工作。

(二)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3个单位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我校专家不得超过2人。

(三)评审要求:鉴定专家在认真审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的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专家组期间对结项材料的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依照鉴定专家的意见、建议对结项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专家鉴定意见、鉴定专家名单签名处应手写(也可电子版签名)。结项鉴定工作结束后,请组织单位鉴定填写《鉴定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8)。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结项课题需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科学技术处审核并盖章确定);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课题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2);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见附件3);

6.项目研究报告、发表论文等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7.延期结项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

以上结项材料按照装订格式顺序(见附件5)统一A4纸正反打印,胶装成册,一式3份。

(二)电子版材料

1.提供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2.提交《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6)。

(三)通过系统结项申报要求

1.2021年(含2021)之后通过系统立项的课题,要登录“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sdwhkj.cn/index.php”填报结项内容。按系统提示填写鉴定结项申请书,上传签字盖章版等结项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操作步骤为:

1)登录系统:填写《鉴定结项申请书》(包括专家鉴定意见、专家签字),下载打印后,以院为单位汇总报送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上传结项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版《鉴定结项申请书》;及《申报书》、《立项证书》、研究报告、论文及延期所需材料(排列顺序见附件5),形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提交科技处审核即可(详见附件9:系统结项流程图)

注: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研究期限内(周期为一年)未正常结项的,需在系统开放结项时提前到变更列表里填写延期申请表,科技处审核盖章后再上传系统确认,否则系统会自动锁定项目,无法填写结项信息。

系统开放时间:202531日至20日开放。

五、材料报送时间

结项材料报送、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317日上午10点前,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东配楼科学技术处2031房间

电子邮箱: 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228


版权所有: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科学技术处(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合作发展处)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邮编:257061

电话:0546-7396969  Email:kjc@sdip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