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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招标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8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招标公告》(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课题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课题选题方向

 投标课题应与《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2)一致。

 四、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大课题的资助经费为每个15万元,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每个8万元,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为每个5万元。

五、申报管理要求

(一)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招标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进行。

(二)课题投标单位应为国内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课题负责人应为上述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当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3.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三)课题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并通过指定邮箱报送《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申请书》《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论证活页》《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信息表》。同一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负责人不能相同。

对课题投标单位、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时限等具体要求,以及资料提供、课题管理方面的具体安排,请详见《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3)

 六、学校申报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1.各推荐单位积极组织,择优推荐。要求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增加项目获批率。

2.各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评工作,根据公告及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书》的所有栏目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承担信誉保证。

(二)学校评审

1.报送材料:《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申请书》(见附件4)(word版本)、《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5)(word版本)及证明材料一式3份;《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课题信息表》(附件6)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纸质版1份。

以上材料电子数据请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命名格式:时间利用调查+申请人姓名+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2.报送材料时间为:2025331日上午10点前。

届时科学技术处将对各单位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东配楼科学技术处2031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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