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运行管理较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六)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项目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推荐单位
(一)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二)鼓励推荐单位配套支持经费。
四、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五、学校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1.推荐限额:学校推荐限额为1项。
2.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科技处关于有组织的申报高水平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目标人群和团队,确定本单位相关项目的申报计划,制定申报方案,抓实项目申报工作,并积极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校一对一指导,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增加项目获批率。
3.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结合各院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优势,择优推荐。科学技术处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4.单位限额推荐申报: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教育与现代媒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限报各1项。
鼓励推荐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
(1)报送材料:请推荐单位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见附件3)、推荐项目《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4)汇总后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2)报送时间:各单位于2025年4月7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处。
(二)学校推荐
届时科技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报送地点:东配楼科学技术处2031房间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邮 箱:xyk@sdipc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