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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中长期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8  浏览次数:

8月17日上午,学校召开中长期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党委委员、副院长冯其红主持会议,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专项发展规划的牵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冯其红就学校中长期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是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各教学院规划统一构成的“1+4+N”发展规划体系,是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统领性文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如何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目标任务的落实,关键在专项规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拿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一定有我”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统筹,协同推进。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和教学院规划的编制是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互支撑、不断迭代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各牵头单位要做到协调一致、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要注重加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和教学院规划的相互衔接,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科学技术处(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协调抓总工作,确保各项规划的编制思想统一、数据闭环、步调一致。三是提高站位,适度超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对标对表,做好问题的深度挖掘,准确把握制约我校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难题,加强研判和深入思考,运用系统化观念和创新性思维,提出切实可行的破解方案;要做到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切实可行和适度超前相结合,科学设置规划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准确把握中长期目标、近期目标与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既要符合学校定位,同时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引领未来10-15年学校各项事业科学有序快速发展。

冯其红强调,各专项规划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学校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凝聚共同智慧,形成发展合力,高质量完成学校中长期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任务,努力交出一份让师生满意的答卷。

会上,科学技术处(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基建管理中心(安全与后勤管理中心)、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等牵头单位依次汇报了专项规划的编制思路、工作进度、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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