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科技强省战略部署,根据《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20〕64 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印发〈林草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创字〔2023〕6 号)以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字〔2023〕67 号)要求,现就做好自然资源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面向全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地质矿产、测绘地理信息、林草、海洋等自然资源各行业科研教学生产等工作的团队和人员,以创新能力、质量、时效、贡献为人才评价导向,以解决自然资源事业发展需求、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作为评价标准,注重产学研结合,注重人才选拔与科研任务承担、工程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推荐过程坚持畅通渠道、公平公正、严格守纪,保障入选人才质量水平,为推荐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做好储备工作。
二、推荐单位、方式和名额
本次采用“单位推荐”方式推荐,不接受个人推荐。我校共一个推荐名额。
三、申报人员资格
申报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科学精神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主要精力放在一线从事研究实践工作。鼓励跨领域、跨行业、企业参与、依托科创平台组建创新团队。本次推荐同一人选只可推荐参加一类人才申报。已入选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及山东省自然资源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的不再申报。
(一)科技创新团队
1. 团队研发能力强,坚持在其学科领域持续长期攻关研究, 整体创新业绩突出。
2. 在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 团队基础良好,研发活跃、管理规范、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
4. 团队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团队成员不超过 10 人,40 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不少于 1/3,团队主要学科负责的核心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 1 人为拟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
5. 团队负责人为拟推荐的储备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 岁(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科技领军人才
1. 创新能力强,在自然资源关键技术、创新理论、技术方法和装备等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 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工程应用、资政服务等),并得到省内外同行广泛认同。
3. 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重视人才梯队建设。
4. 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 55 岁(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青年拔尖人才
1.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拟开展的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创新性。
2. 长期工作在业务一线,有一定的创新业绩,业务能力获得用人单位认可。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动员部署,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申报。
2. 申报人(团队)所在单位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对申报人(团队)的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和推荐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提供书面意见,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3. 推荐的人选(团队)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作为最终推荐人选(团队)。
4. 有意向申报的团队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东配楼203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sdipct.edu.cn。
5. 符合条件的最终推荐人选(团队)经所在单位和学校审核后,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登录填报系统(http://119.148.160.77:9601/kjgl/user/login),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报账号咨询科研处)。纸质材料(系统打印的申报书和附件)装订成册一式 7 份,基本情况表一式 1 份,经学校加盖公章后,报送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6 日。涉密材料不得报送。
五、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程光南
联系电话:0546-7396969
科研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