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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推荐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6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选题及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论证,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28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2)。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初选及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5,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结合职能可推荐不超过2项;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可推荐本单位项目1项。

 申报人需填写《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相关材料电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项目评审工作,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1.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成果要报稿,每篇2500字左右。

2.最终成果。研究任务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3万字左右,并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委托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同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申报。

四、学校推荐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学校推荐项目限额为:1项。

(一)单位推荐

1.本次项目实行单位限额推荐申报:

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限报各1项,其他单位按项目所属学科放入相应学院进行评审推荐。

2.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申报材料及审核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科研处。

(二)学校评审

1.报送材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见附件34)、《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推荐公章,见附件5)及电子版(可编辑 word 版)。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318日上午10点前。

根据各单位项目推荐情况,科研处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审评,确定申报推荐项目名单。

(三)组织申报

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加盖学校公章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 系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东配楼科研处2031房间

电子邮箱:xyk@sdipct.edu.cn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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