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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学校定于10月初对2018年度校级春晖重大项目及往年延期校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此次验收的项目(包括往年延期的项目)由学校通过会议评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二、验收材料

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以下验收材料的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pdf版):

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2.《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3.《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4.《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项目研究报告》

5.研究成果:依托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封面、封底、正文,论文检索或收录证明)、授权专利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1本,不退还)。

6.成果要求:

春晖计划重大项目结项时,需同时满足基本成果和提升成果要求。其中基本成果为2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SCI、EI、CSSCI等检索论文;或出版1部著作;或取得2项职务专利授权(至少1项为发明专利)。提升成果是在基本成果之外,依托本项目,获批省级各主管部门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获得由省级各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奖;或1篇论文被SCI、EI、CSSCI等检索;,或取得1项职务发明专利授权;或取得其他高水平项目、科研成果、获奖。

春晖计划一般项目结项时,至少有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出版1部著作;或获批1项发明专利。

校级一般项目结项时,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知网可查且有影响因子)。

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得少于2个版面;论文、专著、专利等署名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第一署名单位是“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三、结项申请及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照上述成果要求和立项申请书中计划的成果水平与形式,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于10月5日前将《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及项目验收资料报送科技处。电子版以“申报单位+科研结项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lxykjc@slcupc.edu.cn。

注意:(1)对于材料不规范者不予安排结项验收;(2)无故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结项。

四、结项时间和具体要求

春晖计划重大项目、春晖计划一般项目采用会议评审,项目负责人汇报10分钟,答辩5分钟;校级一般项目采用会议评审,项目负责人汇报5分钟,答辩3分钟。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

胥宇鲲,电话:7396212;

光南,电话:739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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