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2020年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包括博士基金);
二、检查内容
包括研究计划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重要事项变更、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开展后续研究工作的方向及措施等。其中,项目经费开支要严格执行我校财务管理规定。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通过科研系统完成,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及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形成PDF文件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
注: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右上方科研项目,选择自己相应的科研项目,点击业务办理,进行中检报告等材料的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上述年度检查材料提交到科研管理系统。
四、其他事项
因故无法完成的年度检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说明原因,对于不按规定报送《年度进展报告》等进展情况以及研究进展缓慢、经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严格按照各级项目管理规定,冻结项目经费使用并限期整改,或视情况予以撤项处理。
联 系 人:程光南、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969、7396212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28日